关于印发《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盱教体发〔2023〕23号
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现将《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附件:1.《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2.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3.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派位证.doc
4.承诺书.doc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1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教发〔2023〕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落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特需、留守、随迁、家庭经济困难等儿童少年等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县教体局确认。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少年凭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施教区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在本县范围内招生。全县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三)坚持实行公民同招。我县全面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实行“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派位政策,家长可在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报名时,自愿申请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将作为一个号,同时派中或同时不派中;如不申请,则按照一人一号规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只对本人有效。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由县公证处摇号、公证,县融媒体全程录像,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规范招生办学行为。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在非起始年级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与实际在校就读学生相一致。县学籍管理部门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学期收取学费。要严格落实起始年级按省定标准班额办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和小初衔接。从今年入学的七年级新生起,所有享受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学生须在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连续读满三年。
(五)坚持促进教育公平。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
三、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
具有盱眙县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淮安市政务服务网淮上关爱一件事平台报名(有三种报名通道,一是通过苏服办APP报名,二是通过i淮安APP报名,三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淮安旗舰店PC端(http://ha.jszwfw.gov.cn/)报名),通过智能手机操作,向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报名。公办学校根据招生入学信息平台报名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县教体局确认后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适龄儿童少年凭派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注册。
有意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理性选择,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淮安市政务服务网淮上关爱一件事平台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在完成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后,由县教体局组织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学生则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凡被电脑派中的学生须到民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凡被电脑派中的学生如不到民办学校就读,则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征信。未被电脑派中的学生仍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到、注册。只在招生信息平台填报信息,未经县教体局审核确认,报名无效。
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具体招生事项说明
1.招生计划问题。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规定班额、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统筹考虑编制招生计划。公办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收尽收。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规定要求,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县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政策积极配合县教体局做好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安置工作。
2.公办学校施教区调整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施教区划分的范围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慎重、稳妥处理好因房屋征收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学生安置问题。县第二中学因开发区分校尚未完工,继续借用城南小学分校举办七年级新生教学点;县第三中学继续借用盱中校舍举办七年级新生班;县实验小学南部校区因教育资源不足,继续借用泽兰路幼儿园举办一年级新生教学点。
3.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和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应认定为公办学校施教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班额),按照本施教区户籍、房产等条件依次招收部分学生就读。
4.盱眙县实验中学、盱眙县宣化实验小学施教区确认问题。
根据“民转公”协议,县宣化实验小学(原县实验初级中学附属小学)六年级学籍库中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到县实验中学报名、注册。县实验中学如有空余学位,符合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施教区学生可报名该校就近入学。凡符合县实验小学南部校区、五墩实验小学(含分校)、城南实验小学施教区的学生,可报名县宣化实验小学就近入学。上述两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数时,学校实行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5.随迁子女入学问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时,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在当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升入初中的,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登记、报名,经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6.特需儿童入学问题。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施教区内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7.政策生安置问题。因重特大项目引进、建设需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各行业有功人员直系子女,经上级批准可以安排至城区学校入学。
(三)具体日程安排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表
主要工作 | 时间 | 具体内容 |
制定招生办法 | 6月20日前 | 制定、上报《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
召开招生会议 | 7月6日 | 召开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公布《2023年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启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下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公布公办学校招生办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
信息平台报名 | 7月7日—14日 | 学生可以通过苏服办APP报名,也可以通过i淮安APP报名,还可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淮安旗舰店PC端报名。报名时间自7月7日8:30至7月14日22:00止,平台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
报名材料审核 | 7月14日—18日 | 审核填报民办学校材料;公办学校审核施教区学生申报材料。 |
民办摇号录取 | 7月18日 | 报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公布民办学校摇中学生名单。 |
民办注册缴费 | 7月19日 |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学生注册、缴费。 |
公办学校派位 | 7月19日 | 学生持派位证到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注册。 |
上报录取名册 | 7月21日 | 公民办学校上报新生名册。 |
政策生安置 | 7月26日—30日 | 统筹安排随迁子女等登记、报名工作。 |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关健环节、全面实行公民同招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重要内容,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各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科学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严肃工作纪律,周密组织安排。县教体局相关科室要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公布全县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要求等,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招生秩序。
(三)严格监督问责。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县教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其中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削减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追责,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咨询解释服务工作。所有公办学校的招生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布。要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公民同招政策,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强化正面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稳定,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2
盱眙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类
1.城区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开发区实验学校(含初中、小学)、县实验中学、县第一中学、县第一山初级中学,县实验小学(含南部、北部校区)、城南实验小学、五墩实验小学、五墩实验小学分校、盱城街道中心小学、县宣化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
2.农村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各镇街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三河实验小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划分
1.农村各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施教区
本镇(街道)内各行政村,居委会,三河实验小学施教区为三河农场、九三九五厂。
2.城区公办初级中学、公办小学施教区
县第二中学(含城南小学分校教学点):从八一广场出发,沿洪武大道及北延线左侧;从八一广场出发,沿二环路至泽兰路交汇处,沿泽兰路至都梁南路交接处,沿都梁南路至都梁西路交接处,沿都梁西路至迎宾路交接处,沿迎宾路至淮河东路交接处,沿淮河东路往魁星大道往宣化路方向,沿宣化路至省道121交接处,沿省道121至淮河大桥桥头,以上道路右侧。
县第三中学:东方大道(从八一广场起盱张路)西侧;从八一广场出发,沿二环路至泽兰路交汇处,沿泽兰路至都梁南路交接处,沿都梁南路至都梁西路交接处,沿都梁西路至迎宾路交接处,沿迎宾路至淮河东路交接处,沿淮河东路往魁星大道往宣化路方向,沿宣化路至省道121交接处,沿省道121至淮河大桥桥头,以上道路左侧。
开发区实验学校:
中学具体地段:洪武大道及北延线东侧,东方大道(从八一广场起盱张路)左侧所含开发区区域,以及十里营居委会及原属十里营乡所属各村。
小学具体地段:以甘泉路与合欢大道交汇处为起点,向东沿甘泉路南侧,向南沿合欢路东侧区域;沿合欢大道与圣山路交接处,沿圣山路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东方大道向旧铺方向,以上道路左侧。
县实验中学(原县实验初级中学):根据“民转公”协议,县宣化实验小学(原县实验初级中学附属小学)六年级学籍库中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到县实验中学报名、注册。县实验中学如有空余学位,符合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施教区学生可报名该校就近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数时,学校实行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盱城街道中心小学:二山路东侧;沿二山路至山水大道交接处,沿山水大道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甘泉东路交接处,沿甘泉东路向新海小区方向,以上道路为左侧。
县实验小学北部校区(含原城南实验小学分校):二山路西侧;沿二山路向宣化路,沿虎宣路到淮河东路,沿淮河东路向淮河北路方向至宝积山路口右侧;以宝积山路口(污水处理场)为起点,沿淮河北路至淮河大桥桥头全线两侧区域。
县实验小学南部校区(三分校、泽南路教学点及校本部):五墩转盘源之岭(香江国际)酒店店面前向南,城东大沟东侧盱城区域;金源北路东侧;从金源北路与山水大道交接处,沿山水大道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甘泉路交接处,沿甘泉路至合欢大道交接处,沿合欢大道至圣山路交接处,沿圣山路至洪武大道交接处,沿洪武大道至东方大道向旧铺方向,以上道路右侧盱城区域。
五墩实验小学(含分校):五墩转盘源之岭(香江国际)酒店店面前向南,城东大沟西侧区域;金源北路西侧;以金源北路与山水大道交汇处为起点,沿山水大道至宣化路交接处,沿宣化路至虎宣路交接处,沿虎宣路至迎宾路交接处,沿迎宾路至都梁西路交接处,沿都梁西路至磨盘山东路交接处,沿磨盘山东路至金源南路交接处,沿金源南路向到嘉喜大道方向,以上道路为左侧。符合县实验小学南部校区施教区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可到县五墩实验小学报名、注册。
城南实验小学:以宝积山路口(污水处理场)为起点,沿淮河北路至淮河东路;沿淮河东路至迎宾路交接处,沿迎宾路至都梁西路交接处,沿都梁西路至磨盘山东路交接处,沿磨盘山东路至金源南路交接处,沿金源南路向到嘉喜大道方向,以上道路为右侧。
县宣化实验小学(原县实验初级中学附属小学):符合县实验小学南部校区、五墩实验小学(含分校)、城南实验小学(含分校)施教区学生可报名县宣化实验小学就近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数时,学校实行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三、其它
1.三河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农村公办初中,也可选择县第二中学就读。古桑户籍小学毕业生,可以就近选择农村公办初中,也可选择县第三中学就读。
2.城区施教区划分时,区域重复部分的学生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根据学生的意愿,中小学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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